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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元旦春节广告发布提示


时间:2025-12-31 19:32:28  来源:  作者:

据铜川市场监管消息,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提示,要求全省各广告活动主体在2026年元旦、春节期间规范广告发布行为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健康有序的节日市场环境。

提示要求,广告内容须弘扬勤俭节约,不得宣扬奢靡拜金等不良风气。鼓励结合地方文化开展公益广告宣传。

针对具体领域,提示明确了以下重点要求:

1. 年货商品广告:对商品信息的表示须准确清楚,不得虚假或引人误解。

2. 医疗药品医美广告:未经审查不得发布,不得制造容貌焦虑、夸大功效或作保证性承诺。

3. 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:不得涉及疾病防治功能,保健食品须显著标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

4. 酒类广告:不得使用“特供”等违规表述,不得诱导无节制饮酒或出现饮酒动作。

5. 房地产广告:不得承诺升值回报,不得宣传“学位房”与学位直接挂钩。

6. 教育培训广告:不得含有“保过”“上岸率”等保证性承诺。

7. 金融投资广告: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宣传,不得含有“保证赚钱”等保收益表述。

8. 旅游广告:不得对景点、住宿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,不得以“免费游”等欺骗消费者。

9. 互联网推广:探店达人、网络博主等以分享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时,应标注“广告”字样。

双节期间,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测执法力度,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。社会各界可通过“全国12315平台”或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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